灵山县第二建筑工程总公司 简称:(第二工程总公司) 成立于1989-08-03,法定代表人为 邓家富,注册资本为 2000.80 万元人民币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721201200463W,企业地址位于灵山县灵城镇丰江路,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,经营范围包含: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;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;预制构件加工,室内外装饰装修;建筑材料购销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。灵山县第二建筑工程总公司公司电话:0777-6523364、邮箱:2576867859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