汾西县鼎新建筑行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五分公司 简称:(鼎新行第十五分公司) 成立于2013-11-11,法定代表人为 孟晓华,注册资本为 0.00 万元人民币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4103408372154XM,企业地址位于汾西县西大街府南三区508号,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,经营范围包含:建设工程:建筑、官网安装、道路、桥梁、水暖电安装、铝合金、机电设备安装、管道工程安装、钢结构工程安装;住宅室内装饰装修:室内外装璜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汾西县鼎新建筑行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五分公司公司电话:13994022335、邮箱:916509297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