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木萨尔县长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:(长宁工程) 成立于2016-06-27,法定代表人为 彭宁,注册资本为 300.00 万元人民币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52327MA776E4W41,企业地址位于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三台镇107团文化路15号(三台镇南街东侧),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,经营范围包含:房屋、道路、桥梁、农田水利工程施工;园林景观绿化、房屋室内外装饰装潢服务;劳动服务;市政工程施工;架线与管道工程施工;防腐保温工程、钢结构制品制作安装及材料销售;金属门窗、木门窗设计、制作、安装及销售;水泥制品加工销售;土石方剥离、拉运;销售:节能保温材料、建筑材料;建筑工程技术咨询;工程机械设备租赁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吉木萨尔县长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电话:13519968385、邮箱:peng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