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兴和县东方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:(兴和县东方) 成立于2001-12-26,法定代表人为 李建兴,注册资本为 3152.00 万元人民币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5092473326947XT,企业地址位于兴和县新城区三马路,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,经营范围包含:许可经营项目:无 一般经营项目:建筑安装、市政工程、仿古建筑、园林建设、建筑机械安装;机械租赁、土石方工程。内蒙古兴和县东方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电话:13847446994、邮箱:21201676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