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云港市东方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简称:(东方) 成立于2003-12-03,法定代表人为 王以贵,注册资本为 300.00 万元人民币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706730697129U,企业地址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区解放东路248号,所属行业为其他服务业,经营范围包含:市场开发、租赁服务;物资设备调剂;建筑装璜材料、机电产品、化工产品、农副产品、生产、生活资料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连云港市东方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电话:0518-5472521、邮箱:1150257278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