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聚宝沟垃圾处理场 简称:(县聚宝沟垃圾处理场) 成立于2015-12-31,法定代表人为 李宜和,注册资本为 100.00 万元人民币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20623MA0Y3Q0800,企业地址位于长白镇绿江村聚宝沟,所属行业为其他服务业,经营范围包含:垃圾收集、填埋、渗滤液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聚宝沟垃圾处理场公司电话:0439-6191987、邮箱:574349031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