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口市东方橡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:(东方橡塑制品) 成立于2002-04-03,法定代表人为 张之科,注册资本为 50.00 万元人民币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8007367211422,企业地址位于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大水塘村,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,经营范围包含:生产橡胶制品、塑料制品、石棉制品、换热器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。营口市东方橡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电话:15841716166、邮箱:15841716166@139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