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钢塑料编织厂 简称:(本钢塑料编织厂) 成立于1998-09-16,法定代表人为 邢洪军,注册资本为 103.00 万元人民币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500701575720M,企业地址位于溪湖区郑家路65号,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,经营范围包含:塑料编织袋、编织布、拔丝、塑料包装物、纸箱生产销售;化工产品销售;劳务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。本钢塑料编织厂公司电话:0414-47824834、邮箱:56308680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