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溪市金程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简称:(金程出租汽车) 成立于2004-02-16,法定代表人为 朴晶丽,注册资本为 50.00 万元人民币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5037557983055,企业地址位于本溪市溪湖区竖井华阳小区F7公建,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,经营范围包含:客运出租运输;汽车配件销售;汽车租赁;网约车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。本溪市金程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公司电话:0414-45805441、邮箱:851380903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