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湖市正华校车服务有限公司 简称:(正华校车服务) 成立于2012-09-11,法定代表人为 罗钢,注册资本为 200.00 万元人民币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1083052626005T,企业地址位于洪湖市峰口镇蓝田路2号,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,经营范围包含:校车服务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。洪湖市正华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电话:18871616222、邮箱:xc2822123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