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宁县鸿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简称:(鸿基出租汽车) 成立于2014-09-03,法定代表人为 颜新民,注册资本为 500.00 万元人民币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528395840396B,企业地址位于新宁县金石镇春风路开发区43宗地A1栋3-5号地,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,经营范围包含:出租汽车客运(凭本企业许可证从事);汽车配件销售。(涉及行政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)。新宁县鸿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公司电话:0739-4850168、邮箱:294604396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