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乡县顺达液化气钢瓶检测站(普通合伙) 简称:(顺达液化气钢瓶检测站(普通合伙)) 成立于2001-04-13,法定代表人为 胡晓波,注册资本为 22.00 万元人民币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124722561432B,企业地址位于宁乡县历经铺乡历经铺村17组,所属行业为居民服务业,经营范围包含:压力容器检验检测服务;普通货物运输(货运出租、搬场运输除外);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宁乡县顺达液化气钢瓶检测站(普通合伙)公司电话:13874864428、邮箱:254757595@qq.com